在秦皇岛市办理出生登记需要哪些材料?

举报 2023-08-05 08:02 编号:136559

导语 办理孩子出生登记,需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这些证明材料。

申请材料:
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;

2、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婴儿,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未注明父亲信息的,需提供医疗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;

3、父母离异的,还需提供父母离婚证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、调解书。

办理须知:

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。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。

一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随祖父母、外祖父母落户;无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,可以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,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办理:

1、父母双方死亡的(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);

2、父母双方在国(境)外定居、已被注销户口的;

3、母在高寒、边远地区工作、野外勘探作业的;

4、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;

5、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;

6、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、一方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。

二、父母已离婚的,在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。

来源:秦皇岛市公安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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